铁岭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8月13日讯:根据省、市关于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铁岭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2012年铁岭县公开招聘返乡就业大学生56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及对象
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2010年、2011年和2012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获得学士学位的铁岭县生源未就业毕业生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;
4.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;
5.适应要求的身体条件;
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,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,均不得报考。